诱导签约培训合同并绑定支付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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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5年6月29日被东明县任诺日用品百货商店 诱导签署了培训合同,合同主体为白鹤云星(山东)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丹阳街道李 大庙社区桂陵路中华世纪城综合楼1单元11104室)并 绑定了鸿蜂守约付。起因是该机构在网上发布复制粘 贴录入的兼职信息,随后让我在淘宝上发视频赚佣 金,诱导我上了直播课后报课,并交了30元报名费,与他们签署相关合同。签署合同后我看到有人说是诈*,于是在进一步查看合同及相关信息后我发现合同主体与实际对接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东明县任诺日用品百货商店作为个体工商户其注册经营范围主要是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等,然而合同中却出现其他第三方主体这可能涉及冒用资质或挂靠经营等问题。鉴于此,同时也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我希望能够先取消鸿蜂守约付服务,合同中的甲方为白鹤云星(山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但实际与我对接的是东明任诺百货,该机构以“零元入学”“高收益”为诱饵,诱导我签署《淘宝达人培训服务合同》,签署后我才发现其合同主体中要求“运营3个账号一个月以上才能免费退学”,属于变相强制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 而在沟通中我是指如果不满意可以退费,才发现合同 写没有盈利则可免费退学,违背了我的真实意思表 示,可能涉嫌合同欺诈应该主张无效。经过其他被人的描述实际课程内容为简单搬运修改别人的原创视频,且要求你自备电脑、实名注册多个账号,本质是变相压榨劳动力,可能涉嫌侵权,2025年7月5日,我提出废除合同,返还原状被该主体拒绝!而且合同中诸多对我不利的不平等条款例如:我被诱导签署分期支付合同且合同中违约金比例畸高(如超过7天退学收取29%违约金),远超《民法典》规定的合理范围。在现要求停止对我的鸿蜂守约付,解除合同,且合同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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