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才实学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68033088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2月20日网上报名短剧剪辑变现课程,并于2025年2月20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约定的费用3880元。原告于享受被告提供的服务内容后,但在课程之上并没有学习到被告所宣传的短剧剪辑变现课程内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虚假赚钱案例等方式)导致原告的损失3880元,认为被告所提供服务与所宣传内容严重不符,遂与被告协商解除该服务,被告拒绝解除并拒绝退款。 首先,本人认为在被告购买该服务的目的是通过该服务学会短剧剪辑变现课程等流程操作,但在服务履行中被告提供的服务课程不能实现原告购买该服务的目的,与被告所宣传的内容不符,至此该服务已经失去意义,应当归于消灭,可以被解除;但当原告提出协商解除及退费问题时,被告拒绝履行协商义务,态度恶劣,可视为违约行为。综上所述,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贵平台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判决支持原本人的全 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