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聪优学教育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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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5年7月5日,我通过河北汇聪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抖音投放的广告添加了该机构工作人员微信,购买了课程,实际购买后与宣传不符。 第一,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对自身所做的保证性承诺都没有,是否存在违反广告法? (宣称的名师授课直播十录播全程课程,只不过是什么不知名老师的录播课程,一对一批改主观根本不存在,所谓一对一教辅老师不过是进一步诱导消费者二次消费报名所谓vip内部课程等) 第二,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教育培训活动,无办学资质和教育许可,却在从事教育培训活动,是否构成欺诈,主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中规定的三倍赔偿,退一赔三。 第三,合同中不予退费的理由属于格式条款,该机构违反了消法第26条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和民法典第497条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 第四,除维护自身权益外,我发现该机构自成立以来类似案件在12315一个平台的公示投诉都达到10余起,对于相似事件屡次不改,相关部门是否有义务责令其改正整顿?对于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应该向公众公示,让公众监督,潜在消费者认真辨别警惕? 我的诉求:主张退赔全部费用,申请将399元全部退还,至于行政责任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