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共享充电宝未经告知扣费及押金退还纠纷
网友保保_375355d3
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共享充电宝“来电”在扣取我费用时我本人并不知情,因为长期以来对你们的信任所以这几年也没有看过账单,偶然查看你们的扣费时我才恍然发现在过去竟然有2笔押金扣费,一笔是200元另外一笔是100元(我已经把这两笔订单的截图和明细上传)我本着有事先调解的原则在过去一段时间不断的打电话跟你们“来电”客服沟通一直在跟你们合法的维权,但你们一再的推诿扯皮就是一分钱不退!此外你们的客服明确表示“长时间未归还自动默认购买”,这句话让我震惊,这不就是强买强卖吗?我的职业是一名销售我经常到处出差,公司给我配了免费的充电宝,淘宝售价才49块钱且能充10多个小时。我本不常用你们“来电”的充电宝只是没带自己充电宝时会扫码使用你们的产品,可当我想归还“来电”充电宝的时候问题出现了,我想还的时候发现“来电”充电宝的机器已经被别人塞满了,我无法归还了。于是我跑了很远去另一个机器那边发现另一个充电宝机器也是满的,由于我需要出差我就没去还,时间一长我就忘记还了,但扣费却没有停止!没有事先让消费者了解清楚就随便扣了钱是合理的吗?共享充电宝本来就是方便消费者的,现在你们的客服明确表示“长时间未归还自动默认购买”这样不是属于强买强卖了吗?你们公司的机器由于经常被人塞满归还不方便,就随便扣消费者的钱,这不是变相抢钱吗?消费者体验太差,别把消费者当傻子。 你们必须退还属于我的两笔押金!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你们在扣取我费用的时候没有电话告知到我本人,你们未尽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想说的是现在大家手机里的*短信多不多?*短信买车的,买房的,贷款的多不多?太多了。那如果你给我发个短信告诉我要扣钱,我一定能看到吗?看不到!那收不到怎么办?这是告知吗?那不是告知的情况下我的知情权已经受到了损失!退一步讲假设你们真的发了消息给我,我是看到了,但是我要选择不同意从哪里选?短信链接会弹出来窗口让我选择吗?是不是直接就高冷的告诉我,我要扣你钱了!管你同不同意,同不同意都得同意!所以没有尊重到我的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关于选择权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没有给我选择权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当老百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侵犯了怎么办?要么协商退款给我,要么我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