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以欺诈的手段诱导消费者签署霸王合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提供虚假资料欺*消费者,不履行合同
6月23日在牵手APP上经过销售红娘诱导,销售说都是核实对方情况的,包括工资,房产等,我相信了,红娘诱导推荐使用支付宝花呗付款14380元购买了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牵手app)红娘vip恋爱宝服务,服务内容如下:无接触对象阶段 1)每周推荐3-5位,每月安排3-5位视频约见或者协助交换微信。6月23日-7月22日,只让我在app上点男方小卡片,并未每个人都反馈结果,一个月内只添加了一个人的微信,而且红娘说对方是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未真正核实对方资料情况,之前我有要求大专学历,向男方确认,男方说是初中,反馈给红娘,红娘说对方是开玩笑的,我再次相信了,并约男方见面,男方再次说初中,并反馈红娘,反复确认两次,红娘依旧说是本科,红娘给我提供虚假资料,存在欺诈行为,而且一个月内并未完成推荐数量,并且私自暂停服务并未通知我。该平台和宣传说述有较大的差异,并且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本人对该平台的今后服务质量产生严重怀疑。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诱导消费,以欺诈的手段诱导消费者签署你们的霸王合同,你们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消费完以后提供虚假资料欺*消费者,私自暂停服务也不通知我,也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不接受,请平时和相关部门出手调查,还我血汗钱,帮助我全额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