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贷款消费及虚假宣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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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白鹤云星(山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该机构存在严重的诱导消费及贷款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在我咨询课程时,机构工作人员极力夸大课程效果,声称学习后能迅速获得高收入兼职机会,轻松赚取学费还有盈余。同时,以“先学后付”“分期无压力”等话术诱导我办理分期付款,并且利用我是刚出社会的高考生的身份,在我未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自身还款能力时,诱导我签订贷款协议,办理了e签宝的分期贷款,总金额为3480元。 然而,实际学习过程中,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前期未签合同之前,并没有提到需要剪辑视频,包括刷流量等行为,并且最终效益根本无法达到宣传中的接单赚钱效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机构故意隐瞒课程真实情况,夸大收益,诱导我贷款消费,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机构在诱导我贷款时,并未对贷款相关风险及合同重要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并且我也与该机构协商,但是迟迟未得到重视。 我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要求该教育机构解除我的分期贷款合同,并退还我已支付的费用报名费20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朱玉婷 联系电话:152****4612 日期: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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