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退费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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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在巨人网络家长关爱*台提交未成年人充值退费申请,巨人网络客服说家长提供不了孩子充值证明不予退还。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中凯路988号,注册地桂林路396号29号楼708室。该公司旗下的游戏产品《超自然行动》拒不退还未成年人在暑假期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7日充值费用624元。 情况:1、孩子用爷爷的身份证实名注册,实名验证未采取人脸识别; 2、用自己的微信号进行充值。(零钱来源爸爸转账) 3、暑假期间孩子在爷爷奶奶家定位; 4、爸爸转账证明; 5、同学间沟通游戏证明。 依据《民法典》第145条主张未成年人充值行为无效,要求:全额退还充值款624元。 巨人网络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须设置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系统未落实需担责。支付环节未进行身份二次验证,属于违规事实。 客服回复:“学*日登陆”“充值时间符合未成年人作息”“没有证据证明孩子自己充值行为”这些理由拒绝退款。但根据中国法律,这些都不能作为最终判断依据,关键证据即事实已足够证明是未成年人实际操作。孩子偷用大人身份证绑定账号,并用自己的微信号进行充值,其微信也有实名认证证据。《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充值无效,监护人可要求返还。 综上所述: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31条,被申请人未在支付环节履行二次核验义务:1. 导致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完成充值;2. 违反*强制性规定;3. 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主张:充值合同无效,退还全部费用6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