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数媒在线课堂诱导消费、涉*及退款问题

网友保保_ZILeN8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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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在QQ群中有一个管理员推荐我加一个编程大神的QQ,加了之后又让我看公开课,一直推销要我买课签合同,先交了定金200元再开始,上了一节课之后发现与她的描述不符,而且我的微信账号被绑定了第三方借贷软件,并且在没有明确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让我进行人脸识别,让第三方平台进行代扣功能,我发现之后找对方解约,对方态度消极。 机构在推荐课程时,说过只是分期支付学费,但分期付款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签署相关协议完成的,在办理分期的过程中,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借贷风险的通知。 而且该机构查询到没有公开出示办学资格与教师资格证。在消费前有通过兼职赚钱来支付学费等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存在非法办学。 要求全额退费并终止所有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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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却对外售卖课程;且未事先明示和显著提示 500 元管理费、468 元违约金,构成虚假宣传及超范围经营。 违法点 ① 无证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12 条; ② 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 ③ 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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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前有通过兼职赚钱来支付学费等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存在非法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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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在未明确告知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诱导本人缴费并办理分期付款。 2.未经充分告知即获取本人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敏感信息,涉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违反相关法律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20条(禁止虚假宣传):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 第24条(无理由退款):未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2. 《民法典》 - 第148条(欺诈可撤销合同):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希望尽快满足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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