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拍拍二手强制以退代修,涉嫌虚假质检与售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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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拍拍(爱回收)强制以退代修,涉嫌虚假质检、售后违约及欺诈销售投诉 2025年7月20日,我在京东商城拍拍二手购买苹果MacBook Pro 14寸,商家承诺“签收后1年店铺免费保修”,但售后违约 商品存在缺陷,疑似虚假质检和欺诈销售。7月22日到货立马发现问题:主机指纹模块失效(非人为损坏),立马经客服指导(系统更新、重置等)及自行调试均无效(有故障视频、操作记录截图为证) 但商家7月13日质检报告(编码:1080****)标称“指纹识别支持”“31项功能全通过”,完全矛盾。指纹是核心功能,商家未披露故障也未提示瑕疵,属虚假质检、隐瞒缺陷。售后更显推诿:7月24日商家承诺“寄修后5-7天完成维修”(有聊天记录),但7月23日寄回主机后,直至8月2日才反馈“无法维修”,拖延11天,多次催促仅回复“已催促”(有催单记录为证):商家以“无法维修”为由强制要求“以退代修”,违反“1年保修”承诺,我明确拒绝以退代修,故障主机已经退回,未解决问题(有沟通记录为证,我提出“希望换货”,商家以“二手机不换货”拒绝(有聊天记录为证),无视合理诉求。 我的损失包括:因主机故障及售后拖延,工作延误误工7天;若未来更换主板,二手转售价比同成色机型低约¥1500;近15天维权沟通耗费大量精力,影响正常生活。 商家行为涉嫌多重违法:虚假质检(主机结论虚假),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伪造检测数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虚假检验报告);拒绝履行1年质保,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硬件缺陷漏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拖延售后、拒绝维修质保处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综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主张认定商家欺诈,支持“退一赔三”。因确认无法再提供有效售后,不再信任商家售后,不接受维修、换新(我已经让它们换新他们拒绝了)或单纯退货。 附:证据包括订单+质保承诺截图、商家7月13日质检报告、主机故障视频及调试记录、售后拖延及退货沟通记录(均已准备,可随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