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要求退费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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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0月22日向武汉启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第二学位学历提升的培训费用9980元, 诱导我们尽快缴费不然网站要关闭了。亲自体验了课件里面的学习内容后 ,基本对于后期考试拿证没有过多的作用 与当初承诺的有一定的出入 ,我去联系机构人管退费 ,其工作人员开始推三阻四,说要上报处理。 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对方称其和大学院校合作招生,学费是由大学定价,诱导我以为是官方,后查询到该机构并没有教育培训资质,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第43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7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方老师推送的班主任跟其不是一个机构的,此行为涉嫌欺诈。自考是全省统一考试,却说补录老生,就是在营造出时间紧迫,机会难得的氛围。二、合同不合理,格式条款,违约金过高。违约金的设置是依据报名到退费的时间,而不是未学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这对消费者非常不公平。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是否属于“过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法官自由裁量。但一般而言,违约金高于损失30%以上的,可以认定“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三、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付费前说发票会在付费后及时开具,到而发票是在我要求退费后要发票的时候才出的,该机构很有可能偷逃税。 我的诉求,退费,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