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售后擅自拆封并拒换未拆封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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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7月17日在京东平台AOC自营旗舰店购买型号AG276UZ的显示器一台,订单编号32****976100。商品签收时外包装存在明显脏污、破损,因未立即使用,商品始终保持原封未拆状态。7月20日,本人发现外包装问题后申请换货,明确说明“商品未拆封、未使用,仅外包装破损”,并上传外包装破损照片作为证据。京东售后审核通过换货申请,承诺48小时内上门取件。 二、京东售后违规行为 未经许可拆封商品 7月22日,京东aoc售后在未与本人确认,擅自拆封商品外包装,并声称“需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本人并不知情,强调商品未拆封且问题仅在于外包装, 非法拒绝换货 7月23日,京东AOC自营售后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换货,并单方面关闭服务单。本人多次通过京东APP、客服电话沟通,均被以“拆封后无法二次销售”为由推脱,甚至出现客服互相踢皮球、拖延处理的情况。 物流地址错误与转寄拒绝 7月25日,京东物流将换货商品错发至其他地址,本人要求转寄正确地址时,京东客服以“系统无法操作”为由拒绝,并建议本人自行联系物流公司处理。 拒绝履行法定退货义务 8月16日,本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起退款申请,京东客服仍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服务,且未提供任何法律依据或解决方案。 三、法律依据与京东违规事实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一条 规定:消费者拆封查验商品不影响退货,经营者不得以“拆封”为由拒绝无理由退货。若经营者擅自拒绝,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本案中:京东未经消费者许可拆封商品,且以拆封为由拒绝退货,违反上述规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 明确:经营者不得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否则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可处警告、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本案中:京东行为已构成“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应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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