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诱导消费及隐瞒克重问题
网友保保_Ae3d6a68
本人于2025年8月9日晚上九点左右在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大融城1号楼B1中国黄金店购买一款9.49克的黄金手镯,共计10000元。我投诉该店如下行为:1.诱导消费。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导购朱玲玲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在购买过程中我多次询问黄金克数,导购含糊其辞,说大概一二十克吧,或者说十多克肯定有的。但事实上手镯标签上有标克重,只是故意折叠起来,导致我无法知悉克重。但导购既不打开标签查看克重,也不称重,一直误导我该手镯至少有十多克重。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购买了该手镯,刷卡后才复称,发现标签上显示只有9.49克。因为我讲价至10000元,经理称只能按克重来处理。质保单显示单价873.8/克,工费1708元,即工费达179.979元/克,远远高于市场行情(十克左右手镯工费通常最多总共两百元,即20元/克)。店家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 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导购的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店家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3. 店家未主动开发票,在顾客要求后才开,存在偷税漏税嫌疑。诉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