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航班托运电子烟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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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搭乘厦航MF878航班从首尔仁川机场直飞福州长乐机场。 ①事发时,仁川机场厦航工作人员失责: 在首尔仁川机场17:35分第一个办理的托运值机。办理完成前往登机口,并在登机口等待了快3小时。直到允许登机时,才被告知陈媛的行李箱中有锂电池的电子烟。我们被迫签署同意开箱协议。因为不签字托运在陈媛名下的行李箱整个都不能上飞机,只有签字同意拿出电子烟,行李箱才可以上飞机。 这件事情非常不合理,1、首先我在办理托运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我里面有锂电池的电子烟,本人不抽烟也根本不知道有电池(托运的行李箱是需要通过安检,告知没问题才才可以给机票,这点在以往任何机场每次托运行李时都是这样子操作的)。2、其次是我们在登机口接近3小时也没有通知我们行李有电子烟,直到登机才说。3、最后是登机时,我完全有时间跑到安检口拿回被取走的电子烟,但是他们说机舱20:15分要关舱门来不及。实际上8:32才关舱门,阻止我取回物品。 ②事发后:厦航投诉过程中,人员迟迟不处理: 8月19日早上8:47 马上联系了厦航客服询问被拿出的电子烟目前是否还在仁川机场,如果是我朋友会搭乘本周六的飞机回国,可以让她带回。但是直到8月21日上午10点厦航才给出答复,电子烟已与8月19日下午1点销毁。这期间已经催了5次,加2次投诉加急。厦航办理效率更是导致本人财产直接损失 诉求: 1、厦航提供开箱视频,证明只拿出来电子烟,并未对本人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失 2、厦航提供开箱时间。 3、赔偿电子烟价值的874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