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太科技未成年人充值退款不合理
网友保保_f76jRto9
我在今年7月18号进行未成年人退款,孩子于23年1月份开始充值,距今日充值有2750元,孩子最后一次充值在25年的二月份,在8月18号欢太科技客服经理跟我讲,他们只能退一年的一半的金额,只有356元。但又经过协商,今天跟我讲的是能退389元。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核实过游戏是未成年人在玩。他们在18号跟我讲的是因为游戏方查不到一年前的游戏行为记录只能退一年以内的只能退一半,而我前天我跟他们讲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明确要求,网络游戏用户的游戏行为数据至少保存两年,他们说也只能退一年以内的,这样已经说明他们已经失职了,后面又改口说公司规定只给退一年内的,我就问他们要这个规定,看看有没有明确指出,他们说这是公司内部沟通的,如果真有这个规定,那这条规定就是霸王条款,且这个规定家长并不知情,那我们也不承认有这条规定,而且孩子是为了做作业大人才把大人身份证去实名认证的,在之前他们就已经证实过是孩子在玩才给退的,现在又在拿这一套说事,我承认我们作为家长有一定的责任,但孩子在23年开始充值的时候才13岁还未满14,当时孩子心性还未成熟,而作为游戏方,公司责任应该更大,且孩子基本上许多充值记录都是在节假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充值行为可申请退款。监护人需提供充值记录、身份证明及异带消费证据,平台需通过技术手段识别未成年人并拦截非理性消费。若平台未触发人脸识别等验证措施,监护人可要求全额退款。而我们今年25年才发现,但又因为孩子要中考为了不影响心态,所以才拖到暑假来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