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太科技未成年人充值拒退费
2026年4月11日到25日间在欢太科技的植物大战僵尸购买各种礼包被我(孩子的家长发现)我提供了*台所需的资料客服却找漏洞抠字眼距不承认并拒绝退款(客服在消费保人员下班后才打电话联系)下面资料只是部分希望快速处理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欢太科技未处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费
你一开始说的好好的让我填写孩子和家长材料我都已经全部给你了,后面又要我做这个做哪个。最后和我说孩子用的是妈妈的账户,我就很奇怪,地铁跑酷用的是oppo账户。而且地铁跑酷上面都是用oppo账户登录的,孩子偷偷玩*手机不用*oppo账户登录用谁的账户登录呢?他自己有账户吗?你告诉我孩子用的是成年人的账户,那么小的孩子会有自己的手机号会有自己的oppo账户吗?真的你不退我就一直打给12315或者广东那边02****15进行处理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欢太科技未设防致未成年人充值6940元
孩子今年12岁,2026年4月,孩子在玩蛋仔派对游戏时,玩游戏不时的发弹窗充皮肤买装备诱导孩子来充值。由于孩子是未成年人,没有辨别能力,有时候不知道点哪儿了,就充值成功了,游戏*台不设门槛,没有人脸认证,设置免密支付,支付页面操作简单,经不住游戏的诱惑孩子不停的往蛋仔派对里面充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一个月里充了6940元,我多次向*台诉说我的诉求均驳回,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6940元,我是一个普通员工,6940相当于我三个月工资了,损失惨重,天天以泪洗面,希望能全额退款6940元
投诉问题
游戏设定问题、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问题
已完结
欢太科技未成年人充值拒全额退款
本人监护的10岁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该公司运营的游戏/应用充值共计3240元。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超出认知能力的消费行为应属无效,*台应全额退款。
现*台客服仅同意退款70%(即2268元),并强制要求签署包含“放弃追责权利、接受封号、不得投诉曝光”等霸王条款的承诺书,否则拒绝退款。该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现向贵部门投诉,请求依法查处并督促*台:
1. 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充值的3240元;
2. 取消强制签署霸王条款的不合理要求;
3. 停止对账号的不当限制,或按监护人要求妥善处理账号问题。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霸王条款、充值问题
处理中
投诉欢太科技未成年人充值
您好!我是账号监护人,迷你号:粉丝拿榜为阿念tw充值是家中未成年孩子私自操作,我完全不知情、未授权。孩子年龄小,无法独立支配大额费用,不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现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申请未成年人误充值全额退款,请走未成年人退款通道审核处理,谢谢!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问题
处理中
欢太科技客服推诿不处理未成年人充值退费
跟客服沟通只退一半要求退90%以上客服推脱要求我们给充值单号发客服邮箱上面,邮件发过去不到10分钟就回跳信息过来说长时间不发邮件过去单方面结束协商?在打客服一直是人AI客服联系不上人工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欢太云空间未经同意扣款且拒退一月费用
2026年4月26号我看到两笔欢太云空间的扣款 这两笔费用本人都不知情客服只给处理了4月份的退款 一月份不给退非要说是我输入了密码自己开通的 我不需要这个服务也不可能花钱开通这个没用的服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已完结
欢太科技未处理未成年充值退款并骚扰
家中未成年小孩,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于蛋仔派对抖音渠道服多次大额充值,扣款由抖音支付、欢太科技收取。已提交未成年退款申请,商家反复电话骚扰,本人日常忙碌无法接听。诉求:加急审核未成年退款、关闭该账号游戏充值权限、停止电话外呼骚扰。孩子在大人忙碌的时候拿手机在蛋仔派对游戏里频繁充值,全程我完全不知情。家里经济压力大,独自带两个孩子生活,已经提交了未成年退款,却被商家频繁打电话骚扰,*时要干活养家根本没时间接听。
恳请*台体谅单亲家庭难处,加急处理退款,永久关闭游戏充值入口,不要再打电话打扰我,万分感谢。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充值问题、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安鑫快贷高利贷及暴力催收投诉
本人在安鑫快贷借5000元,还款第一期后才发现年化率高达36%,后来因为个人身体出现了状况不能继续工作,一直在家疗养,也与*台催收人员说明了当下的困境,待情况好转了会打电话威胁恐吓,态度极其恶劣,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现要求相关部门查处这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高利贷并对该*台做出从严处罚,对催收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刑事处罚。现在已经还清
投诉问题
收费不合理
处理中
欢太科技未退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款
原告系 11 周岁未成年人,于2025年6月18日12点时至13点30分期间,通过被告运营的网络游戏*台注册账号,在“第五人格”游戏账号(ID: 40*****13,名称:喌川)中陆续充值2035 元(附充值记录截图)。后被母亲(徐婷婷)发现原告向游戏充值后,向被告客服电(40*****66)、未成年充值退款*台等方式要求退款,但被告知"已消费”"无法核实未成年人操作”"只退752元″等理由拒绝(附沟通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 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 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原告作为未成年人,向游戏充值数千元的行为明显超出其所能理解的范围,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也未同意或追认该行为,故原告向游戏充值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被告应当予以退还。
投诉问题
未成年人充值、客服不处理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