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电视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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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维电视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投诉函 尊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京东平台客服: 本人就购买创维电视机遭遇虚假宣传欺诈一事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购买信息:本人于2005年7月13号在京东商城实体店.西安市周至县家佳超市京东商城,购买了创维100寸G7F Pro电视机一台,订单编号:100G7FP-R001186支付金额:20000元。 2. 宣传与实际不符情况:购买时,京东商城及创维厂家对该款电视机的宣传图片中明确标注“配备15个发声单元”(后附宣传图片为证)。但在电视机安装调试完成后,本人查看设备参数及实际检测发现,该电视机实际仅配备7个发声单元,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 二、沟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本人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创维厂家客服95105555:反馈情况,要求就虚假宣传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并妥善处理,但截至投诉之日,厂家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或满意答复,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三、投诉依据及诉求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创维厂家及销售平台在宣传中虚构产品核心参数(发声单元数量),误导本人购买,已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 诉求:基于上述事实及法律规定,本人要求创维厂家及销售方按照“退一赔三”原则,退还本人购买电视机的全款,并赔偿三倍价款,共计八万元。 本人已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宣传图片截图、与厂家沟通记录等证据,恳请贵部门/平台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涉事方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投诉人:李亚峰 联系电话:133****7686 投诉日期:2025年8月20号 (附:京东宣传图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