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电视虚假宣传刷新率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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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诉求书 本人于5月6日通过父母在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京东家电阳光家具城(授权编号JD69723)购买创维V58F电视(65寸)一台,消费过程中存在严重误导销售问题: 1. 销售承诺与实物不符:商家明确介绍该电视为“高刷144Hz”,与第一台机型刷新率一致,但实际产品仅支持60Hz刷新率,存在虚假宣传嫌疑。 2. 未履行告知义务:销售未提前说明该机型真实刷新率,利用信息差诱导消费,导致本人基于错误认知下单。 目前商品包装、屏幕膜完好,未影响二次销售,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的规定。现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退款,无需调换机型。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及线下消费相关法规,商家以“享受国补”为由拒绝退货无法律依据。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185****7245 投诉人:刘金璞 日期: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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