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疑似假货并引发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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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15日,经妍丽重庆国金中心门店店员(微信名:麦子)推销介绍,在妍丽线上商城购买: 1、雅诗兰黛白金级粉底液 订单编号5200135****387839 金额:499元 2、兰蔻小白管防晒乳 订单编号5200135****387887 金额:279元 7月30日,我拆封使用过后,我发现产品质量不对,怀疑是假货,经与妍丽重庆国金中心门店销售(微信名:麦子)沟通,她向我保证是正品,我继续使用。在此期间,我的脸不断出现痘痘,闭口等皮肤不适过敏等问题。 8月26日,我将产品在得物app上鉴定,鉴定后粉底液和防晒霜均为假货! 后联系妍丽重庆国金中心门店销售(微信名:麦子),她仍坚持说东西是正品,但不能拿出证明商品是正品的证据出来,并拒绝退款赔偿。 我的诉求是要求退款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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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商家曾提供过一张购买记录来证明我所购买到的防晒霜为正品,购买记录为2024.8.5,但根据外包装的码查询日期,生产日期为2024.11.1,咨询过客服,说是弄错了。再次质疑一个购买记录就能够证明我所买到的防晒霜为正品吗?难道不是随便给我一个购买记录,就想我同意商品为正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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