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广东天宸退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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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11岁)未经监护人同意充值的退款申请 投诉对象:广东天宸游戏公司 充值行为由未成年人独立操作,监护人未授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七十四条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需落实退款义务。 全额退还充值款项:4645元 未成年人游戏账号已封停。 游戏公司要求证据,我们都已经补齐。账单PDF都已经全部发送给了客服。总四千余元。 [游戏公司期间第一次与家长沟通“仅退款2000元”,第二次追加600元,家长不同意退款金额。] 期间尝试与客服协商,但并未解决(附图1) 客服:广东天宸“高级客服”及“游戏商”协定,退款2000元,孩子以及家长也有责任。 因为孩子用的姥姥的手机号以及微信支付,孩子父母也是后来才知道,孩子小不懂事,家长不知情。 家长决定将通过消费者协会、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等渠道进一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