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拜城县中国人寿(寿险)未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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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信我通过拜城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购买了国寿康宁尊享重大症病保险(2024版) ,国寿附加康宁豁免保险费症病保险(尊享版),国家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2021版),国寿贴心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从公司系统上查询我本人信息后说符合条件,然后我买了这个保险并交了8179.56元整。2025年6月中旬新疆军区医院诊断左眼角膜联,右眼眼睛锥角膜,2025年6月底去西安市第一医院眼科住院做手术,共花了27503.95元,出院后乡拜城县人寿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却该保险公司各种理由拒绝在理赔,我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兑现当时的承诺,服务态度恶劣,公司工作人员找了一大堆不符合现实的理由,我现在要求退回来买保险的费用8179.56元,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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