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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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9月1日在老凤祥(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庆达广场店)店内购买了足金戒指,足金戒指总金额为2739元,实付款为2200元。当天晚上我再次去店内询问是否为“一口价黄金”,店员用她的话术避而不谈,包括标签上没有标注黄金克重。9月3日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不按照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超出当天的金价/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店员未告知,以折扣价价格优惠搪塞过去,并且所开具的质保单没有详细的克重,并表示我所购买的黄金不会称重。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不当价格行为。霸王条款,售后规则模糊,在开单时导购自行用笔在销售单上增加条款,在向我说明时也一直用笔圈画具体的价格和折扣后的价格诱导我的视线,随后就让我签字。并且未主动开具发票,未经同意扣留剪下价钱并扣留(当天晚上我到店拿回),只开具质保单。 今天,我向老凤祥广东总部打电话投诉,客服告知我所购买的足金戒指就是“一口价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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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从公路1002号庆达广场F1(老凤祥(庆达广场店)),欺诈诱导学生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今年9月1号16:47在老凤祥(庆达广场)店内购买足金戒指,总费用为2739元,实付款为2200元,购买物品期间,我多次询问关于物品的问题,店员以多次询问关于我个人隐私问题的借口回避我的问题。当天晚上我再次去店内询问是否为“一口价黄金”,店员用她的话术避而不谈,包括标签上没有标注黄金克重,后因得知我所购买的“足金戒指”就是“一口价黄金”,在9月3日又去该店询问黄金克重,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2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让导购按当天的黄金金价计算,店员无动于衷,并且一直在说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超出当天的黄金价格/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当天金价为八百多元/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学生消费。 未主动开发票和价签,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霸王条款,售后规则模糊,在开单时导购自行用笔在销售单上增加条款,在向我说明时也一直用笔圈画具体的价格和折扣后的价格诱导我的视线,随后就让我签字,并且售后情况是在我付完款、导购开了质保单才和我说售后质保问题!! 9月4号上午,我向老凤祥广东总部打电话投诉,客服告知我所购买的足金戒指就是“一口价黄金”!而店员当时并没有告知我所购买的是“一口价黄金”,店员存在欺骗诱导消费者! 诉求:全额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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