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三包,拒绝维修,售后推诿说人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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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6月26日,在小米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的小米MIX Filp 2(星云紫12G+256G),手机收到后就发现手机充电时经常异常发热,特别烫,就没太在意!于9月5日早上手机就无故打不开了,于5日上午到当地小米售后门店进行维修,被告知当地门店无权维修,需要寄到维修中心进行检测。9月5日下午将手机邮寄到小米售后,9月6日早上8点32分接到售后电话告知“信息不符”售后不予维修,要求将机退回;当询问什么信息不符时,售后客服告知“无法查询,通过小米服务渠道无法进行手机的检测,需要通过其他购买渠道进行手机检修”9点47分显示“物流异常”。检测情况:第一次联系:9月7日上午11:07分接到小米售后服务电话,告知正在进行检修,可能需要进行拆机处理,询问我是否同意,同意了。第二次联系:9月7日中午12:47分,客服说手机密封胶垫疑似挤压变形,说需要工程师拆机进行主板检测!我同意了。第三次联系:9月7日下午18:47分客服通知手机外屏损坏,主板弯曲损坏,必须更换,维修费用要个人承担,说人为损坏,并报价手机内屏组件1730元,手机外屏500元,主板2460元,维修费40元。在我们提醒售后说有碎屏险后,客服说可以将此种情况向维修组反馈,后续再与我联系。第四次联系:9月7日下午19:03分,客服告知因有碎屏险,屏幕可以更换,但是主板需要自费,我询问手机刚买3个月,应该还在1年质保期内,不应该进行免费维保吗?客服说“会将此项问题进行反馈,请等待后续联系”。第五次联系:9月8日14:01分再次打电话,告知:“因有碎屏险,屏幕可以更换,但是主板需要自费,并进行相关费用报价,询问是否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后按客服要求添加工程师微信,将手机主板图片发给我。我们非专业手机维修人员并不能辨别主板弯曲原因。最后一次售后因主板弯曲告知消费者必须更换,而消费者的诉求是进行维修,与消费诉求相悖,变相要求消费者承担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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