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交付服务缺失及退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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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5年8月17日支付意向金99元,于8月29日支付意向金升定金2000元,共2099元。原溧水小鹏4s店销售-李闯于8月29日创建交付群。8月31日小鹏4s店更换销售顾问为-方芳,无人通知本人,并于8月31日解散原交付群,也无人通知本人。后一直无销售与我接触处理交付事宜,一直到9月7日询问交付问题,才有销售来与我接洽。8月31日至9月7日,无服务无顾问,交付一直处于搁置,销售冷淡,体验十分差。至今没有处理问题的态度。对小鹏交付定金后的服务态度体验极差,对后续的问题解决能力迟疑态度,故提出退款2099元。

企业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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