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误导投保并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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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合同撤销+不当得利返还 2020年11月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员工左建雪找我推荐保险:每年交1万,连续交10年,钱能翻倍。我说我的钱只够交一次,不买了。她说“也可以买交一次的那种保险。这里的利息比银行高得多”。我就交了18000元保险费,买了一次性交费的5年期的保险!我再三说明“是一次性缴费的保险,因为我没钱买第二次”。她每年让我续交时我都说“我买的是一次性缴费的保险,不用续交。”她嗯嗯。现在临近5年,我想把钱取出来时,95522客服竟然说“你的单子是废单,因为是10年连续缴费,没按时交费失效了。”崩溃啊!!!我给左建雪打电话不接,微信也被删除!!!保险公司的人畏罪潜逃了。我向主持公道的保监会投诉泰康人寿:误导我买保险,侵犯我的财产! 具体诉求是:撤消原合同,返还全部已缴保费 ➕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按2020年LPR5年期计算。) 附加说明:2021年按一次性缴费买万能型保险,运营正常,不应受到第一次(2020年)的影响。两次买的保险应该是两码事。此说明是防止个别居心叵测的人胡搅蛮缠。 证据:1我多次明确表示“只交费一次”。 2对方始终未清晰告知我产品类型。 3合同关键“特别声明”处,我没有确认保单内容的真实性。(我清晰地记得,那天保险公司人员让我在“投保申请确认书的上述内容均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后面勾选“是”时,我又一次强调问“是交一次性的保险吗”,她说:“算了,以后再说吧。”就没有勾选。我当时不理解,还懵了一会儿。)12378是当今老百姓公认的包青天,敬请包青天公断! 此 致 礼! 投诉人: 孙平霞152****5197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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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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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银保监会法官:您好! 泰康人寿给我的《处理告知书》中下列内容明显逻辑错误:“您明确知晓自己所买的保险,知晓所买险种的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及退保损失”。明显不符合正常逻辑!!!我不接受!如果我知到自己买的保险是10年连交的的话,第二年11月3日没能力交钱的时候,我为什么不把钱取出来?!我能随便扔钱吗?!我肯定会及时取出本金另存!脚趾头都能想出来:我不会让你们白白使用我的钱!我一直告诉左建雪是买“一次性交费保险”,她把第二年的交对了,第一年的误导和弄错,又没法改正,才是造成这次纠纷的根本原因! 幸亏我没有确认这份合同的真实性,有明确的证据(已上传)。合同那么厚一本儿,我没有看,我也知道我看不懂,所以左说啥就是啥。但是当最后让确认真实性时,我看到了“真实”二字,便再次追问“是不是交一次费的保险?”贵公司人员心虚说“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合同没勾选的这页我已经上传。(感谢这位有良知的员工!!!) 让当局者自己处理,必然会偏向自己人,而旁观者清。我恳请公道的银保监会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给出合理公道的处理!我的具体诉求是:撤消原合同,返还全部已缴保费 ➕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按2020年LPR5年期计算。)经查询,2020年11月5年期LPR利率为4.65%,泰康人寿应该还我的本息总共是18000+18000×4.65%乘5=22185元。(第二年的交易正常,已经结清,不应该受影响。)期待尊敬的银保监会法官的为小民做主,公正处理! 至 此 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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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泰康人寿 泰康人寿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涉诉金额:
18000元
投诉编号:
9956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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