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拒退制氧机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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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9月7日在淘宝平台海尔医疗器械旗舰店(店铺营业执照名 称:杭州超步商贸有限公司)买了一台便携式制氧机,付款金额4320元,因为家里老人有严重的慢阻肺,我们打开使用后发现呼吸还是无法顺畅并且噪音过大导致老人无法睡觉总怕喘不过气,制氧机机器使用是非封闭性袋子包装,并且我们未拆封商家的配件,而是使用自己的吸氧管试用,于2025年9月12号日退货(卖家已签收),现卖家以拆封试使用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且淘宝客服站在商家那边,对于我们的诉求不予理会,未调解一致商家与平台私自转100直接结束了订单。 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1、制氧机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和试用制氧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 字非常小而且是放在商品详情界面的最下方,我根本不需要阅读完这个提示就能够完成购买,这是商家的刻意为之。还有提示行为未发生在订单支付前就意味着店铺没有尽到主动提示和告知的义务 我在收到制氧机后进行拆封、试用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而且包装盒和说明书,其他配件全部好好的,制氧机机器使用的非密封袋包装,我们使用自己的吸氧管试用,没有使用商家提供的配件,不影响制氧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且收货后始终与网店客服保持联系协商退货事宜。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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