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桂福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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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9月25日于六桂福珠宝专柜购买足金女款戒指,售价共1356元,用一个1.1克足金999戒指折旧换购,折扣1004元,实际付款352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356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之后,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