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楼珠宝虚假宣传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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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于2025年10月5号下午在荟萃楼珠宝卢龙旗舰店旧黄金以旧换新,****旧金在荟萃楼珠宝卢龙旗舰店换成23.969的足金手镯和一个18K金钻石颈饰以及金750石榴挂坠。店员孙亚丽向我们口头表示钻石颈饰和石榴挂坠可以免费换回同等价位的黄金。10月6日晚上回家,给孙亚丽发消息她声称是1000换2000,需要多出钱,我妈妈表示要今天买的价值10816的颈饰和挂坠换回黄金后,孙亚丽又称需要10000换20000才行。10月7号到店之后店长谭玉桃向我们说明彩金换足克的黄金需要增添一倍的价格,相当于我们10816的颈饰和吊坠需要在加10816的钱才能换回足克的黄金。孙亚丽从未向我们说明,只说了免费换。我们本着不想扯皮的态度,到后来也接受了谭玉桃说的规则,马上要换黄金时,孙亚丽告知我们只能换店内一口价的黄金,不能换足克的黄金。在我们打算换之前从未有人提过这个政策。在饰品专用票上也没有明确表明换足金的政策。我们消费者被店家牵着鼻子走。有录音,有聊天记录,也有视频。谭玉桃和孙亚丽避重就轻,不正面回答问题。10月6日,为了避免荟萃楼珠宝卢龙店再次扯皮反悔,我让谭玉桃把她口中所说的政策手写到了珠宝视频专用票上。孙亚丽和谭玉桃承诺的用监控视频来证明他们讲解过政策,结果是一段几乎没有和我妈妈交流的视频。荟萃楼珠宝坑蒙拐*,政策一会一变,我们要求退回10816元或换成等额的足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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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店员孙亚丽和店长谭玉桃含糊售后服务,一步步欺骗消费者。违法了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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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规整,隐瞒欺诈。发票未写清售后,我维权之后强烈要求店长谭玉桃补全售后条款的所有内容,谭玉桃才用笔补全了发票上的售后,在这之前,发票售后上从未说明谭玉桃补充的这一项,也没有任何其他的纸质说明向我们说明过这一项。欺诈消费者。阴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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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玉桃明确向我们表示可以找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但是之后并没有找到她所谓的监控视频证据。无法证明孙亚丽向我们介绍过1000换2000的政策,下图的两张照片是我从视频里面截取的,但是现在不能上传视频了如果平台需要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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