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诱导消费及隐瞒克重信息
网友保保_dyg6E4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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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晚上九点在贵阳市小河富华超市旁中国珠宝店购买足金项链和耳饰,共计人民币9305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并给予国庆期间购买商品满1314元可减免520元的优惠,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导购均不予告知,回到家后,查看质保单发现没有黄金项链和耳饰克重,标签折叠用订书机订上,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次日电话追问导购,导购说买的时候没问所以没说,发票也是没问就没开。法律规定,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获得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也有义务主动开具发票。3.霸王条款。整个服务过程,导购并没有对本人提到一口价黄金不退的说明,质保单上的服务条款也没有详细解释,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益。 本人诉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