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套餐误导及霸王条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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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中国移动“套餐优惠活动随心选会员权益礼包”存在严重误导、未尽告知义务及霸王条款,要求全额退费并立即解除套餐 1.电话营销恶意隐瞒,严重侵犯知情权与选择权: 2023年8月1日,中国移动客服电话推销“随心选会员套餐”,仅告知“每月消费满50元可赠送会员”,却刻意隐瞒了核心限制性条款:“如用户每月消费不满50元,则额外扣费直至补足50元”及“如解除合约需扣除违约金”。这些条款系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但移动公司未履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的义务。此行为导致本人在不知情、不理解重要条款的情况下被动办理,严重侵犯了我的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信息不透明,格式条款无效: 在发现异常扣费后,我无法通过线上APP及客服查询到上述“消费不满50元补足扣费”的详细规则(线上人工客服回复的条款也未说明,见附件截图)。这表明该格式条款信息不透明,消费者在正常途径下无法查阅或核实,已构成《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述“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3.单方设置取消壁垒,构成无效霸王条款: 办理业务时电话即可开通,取消时却被告知必须线下办理或无法电话取消。这种“办理易、取消难”的行为,明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具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认定该条款无效。此外,工信部规定“通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指定业务,不得收取违约金”,移动公司设置违约金和取消限制,严重违反了此规定。 4.未签订书面协议,合同效力缺乏法律基础: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我从未与中国移动签署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在缺乏明确告知、签署和确认的情况下,移动公司单方面强制执行所谓的“合约期”和“违约金”,缺乏法律效力。 已造成损失: 由于上述不合理扣费,我的话费在8月和9月被额外扣除,合计金额为:68.76元。 我的诉求: 鉴于中国移动存在恶意隐瞒、信息不透明、设置霸王条款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严正要求: 中国移动立即(24小时内)全额退还额外扣除的68.76元费用补差。 中国移动立即无条件解除“随心选会员套餐”合约,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