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旅行社虚假宣传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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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9月28日在飞猪平台购买了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店铺名为“春秋旅游旗舰店”,以下称对方)提供了上海飞长白山4-5日自由行产品,出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20日。该产品以“滑雪旅游”为主要卖点,但当本人在完成支付和合同签订,进一步咨询旅游事宜后,对方却提出2025年11月16日-11月19日因目标滑雪场未开放营业,无法提供滑雪服务。本人认为这一情况违背该产品的基本宣传内容,且对方在购买环节并未尽到足够醒目的告知义务(全程未主动提及),因此于2025年10月9日要求全额退款;遭到对方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本人与对方达成的合同属于包价旅游合同,出发前7天以上,任何一方希望退出合同时都有书面提出解约的权利,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事实上并未发生任何旅游费用)外对方需全额退款。因此,我诉求对方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货退款;若对方认为旅游费用已发生,亦须主动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