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机两次维修未修好商家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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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日期:2025-10-10 销售方式:网购 商家主体:其他 商品或服务名称:Laifen徕芬SE Lite高速吹风机家用负离子护发电吹风筒宿舍用学生 消费金额(元):193.03 实际经营地:东莞市徕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描述: 投诉对象:东莞市徕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订单信息:淘宝订单号2258153****11434175,2024年8月25日成交购买徕芬吹风机(型号:SE Lite) 投诉事由:商品存在同一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未解决,商家拒绝履行退换义务,涉嫌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事实经过: 1. 首次维修(2025年8月9日): ◦ 商品于2025年8月出现温度无法切换问题,返厂维修后,客服确认更换了温控开关板、档位开关座、开关滑片,并告知“温控已更换,问题应解决”。 ◦ 维修后一周内(约8月16日),同一问题复发,表现为温度切换失灵。 2. 故障持续恶化(2025年9月底至10月初): ◦ 故障频率从“偶尔发生”发展为每日多次出现,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 与客服沟通要求免费维修,但商家以“已更换零件”为由推诿,拒绝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1.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要求换货或退货。” ◦ 本案事实:两次维修(首次更换零件后问题复发)均未解决同一故障,符合退换条件。 2.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 本案事实:首次维修更换零件后,新零件三包期应独立计算(至少30天),但2025年10月5日故障复发时仍在保修期内。 投诉诉求: 1. 立即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吹风机; 2. 若拒绝履行义务,要求书面说明理由并赔偿误工损失; 3. 书面告知是否承认商品存在设计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