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虚假宣传诱导投保
网友保保_5sKP8Gog
2024年7月30日,保险业务员通过电话向我推销保险服务。在电话中告知我在2021年3月购买的两份并没有收益且时间过长才能拿回本金为由欺*、诱导我购买一份年金保险,购买期限为10年,每月交费387.4元,但只需缴费5年,10年后本金和收益一起退还至缴费银行卡中。在欺*和诱导中签订了合同。第二天继续来电欺*、诱导我以“2021年购买的两份保单可以停止缴费达到自动失效,两份保单每月相加500多元转接购买一份每月交费516.6元的年金保险”。两次投保前后多次欺*客户“只需交费5年,且10年后本金加收益退还”,“在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和回访中的询问是否清楚全部内容和条例,只要回答全部说“是”和“清楚”其他无需理会只是要走一下流程”。之后我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接受了在签订合同中和回访中这样回答。而最初购买的两份保险相继在2024年11月底和12月初失效。 2025年1月4日,保险业务员再次来电欺*、诱导我:之前两份年金保险要给我升级,5年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前领取钱所以必须开通帐户需每月缴纳1111.5元,且多次强调说明“只需缴纳满一年后此份保险和前两份失效保险所交全部金额一起退还至银行卡。”后以之前告知我的同样流程和说法签订了合同。收到电子合同后看到购买期限10年,多次询问业务员是否只需购买1年即可退三份保险所交全部金额,他回答“只需交1年,2026年1月5日就可以全部退回至银行卡”。 直到2025年10月11日,保险公司以电话销售渠道撤销而接到客户投诉和反馈保险不清楚内容、帮助梳理和合并保险订单为由上门帮我查看我名下保险,告知我两份年金保险必须交满10年,且10年后退还的保费加上收益并不足已拿回本金。而购买的另一份并没有之前业务员所说的“交满一年后退还此份和另外失效的两份全部所交金额”而是全部是由所交年限的现金价值进行退还。后拨打该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询问,经双方告知后,明确被*,此保险公司管理人员不当,销售人员违规销售,用私人号码进行讲解存欺*、诱导签订保险合同从而达成业绩规避内部电话录音,造成我的损失。经11日致电客服后上报后12日收到该公司信息告知销售人员于2025年10月11日离职,客服说碰巧离职了,并没有给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