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GDUpTQs4
在2025年10月24号下午七点半左右 在中天街老庙黄金店内购买足金吊坠花费282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81克(吊坠葫芦纯金****,项链金750是****)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带我去称重(带有两个价格标签一起称)一起3g多。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这种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 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购买时导购一直强调还没开单,给我优惠,不知情下给我金750按纯金卖且我要买的纯金。直接让先付款再签字,毫不知情签的单子明细。 我要买纯金她推荐金750,本人不知情,导购没有说! 我不需要换款,我现在需要的是退货。买的时候你强调的时候后期可以换同等价位项链,没有说不能退款。推荐项链你没有说这不是纯金,我第一次买,你为了完成业绩,拿750以纯金价卖我。我预算不够,但是你拿金750的以纯金的价格卖给我,没跟我讲这不是纯金。 他们只给了我质保单,没有给我开发票,我怀疑他们偷税漏税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购买是导购并未说明是一口价还是按克重。反正拿着计算机在那算 。和我微信说精品黄金…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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