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学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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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0月15号上午10:40,通过抖音广告营销添加了所谓的学历报考老师的微信,该老师拿出学员报名成功案例,以及信任他们机构的截图宣传,在期间本人表示资金不足,该公司老师声称有助学金报考,就最后几个名额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就这样与广州高知学府线上签署5980的《在线网络课程报读协议》。当天签完发现该公司有许多课程问题上的投诉,还有虚假宣传的投诉。并于十月十五号中午十一点半左右与收费老师进行沟通并商议退费解除合同。回复:让我耐心的等待回信。该机构也没有给我开具发票。十月十七号该公司售后联系称要付总金额60%的违约金才可解除合同和退费。本人诉求:退赔费用,并取消银行卡开通的分期扣款服务。理由:1.合同服务期为6个月,已交费用(598)为预收款,然后我并未学*该课程,那就属于未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2.在合同中出现除规定退费条款,消费者不能以其它理由作为退费条件,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