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平台拒赔二手手机货不对板损失
网友保保_L4vKcT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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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3月19日,通过“转转” 平台(运营主体: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平台内卖家“洋洋iP hone数码”购买一部256G二手苹果手机,订单号163****13****94469 4,实付3588元。 本人于2023年3月25日收到商品,发现严重“货不对板”(实为128G)。经与卖家协商,按其要求于2023年4月1日将商品寄回。但卖家签收退货后便拒不退款并失联。 本人向转转平台投诉后,平台虽将卖家账号永久封禁,但其客服多次以“是个人卖家”、“自由市场”等理由,明确拒绝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先行赔付”责任,导致本人钱货两空。 2. 诉求内容 要求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立即遵守《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承担平台连带责任,向我先行赔付全部货款损失3588元。 2. 对其平台内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加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