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未按约定兑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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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周始宝出生于1965年10月24日。在2014年5月28日购买泰康人寿保险,于5月29号保险生效。当时本人48周岁!购买时,销售人员说每年存入5000元,连续存5年,共计25000元本金,可在本人满60周岁时把本金两万五和这十一年的利息全部一次性取出来!现在本人已满60周岁,泰康人寿人员不让取,说没有到期,必须得到明年取!我手里就两张保险单,当时办理时也没有其他合同给我,我这两张保险单也没说必须得到明年取这个说明!打了好几次泰康保险电话无人解决!我们现在的诉求就是把本金和十一年的利息一次性取出来,不想等到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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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 泰康人寿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30000元
投诉编号:
9983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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