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售卖发霉食品拒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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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23日购买的老婆饼发霉,沟通商家,商家承诺可以去华润拿200元左右的东西,后因态度太差,投诉12315,最终于2025年10月31日才回复,第一次回复说维持最开始的沟通结果,本人同意,但第二次回电告诉商家不予任何赔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商家不予赔偿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我合理要求赔偿300元,发霉照片已经发给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