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宝验货后相机损坏拒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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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闲鱼平台回收尼康D7000套机一款(含18-105原装镜头),最终回收商为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编号30185****11****2879,手机号185****1129. 该公司于10月27日收到货物,验证相机没有硬6件损伤并出具回收价格,我发现与评估价格相差太远,故放弃回收;该公司于10月28日将相机交付物流邮寄回我处,我于10月30日晚18:31分收到货物。并于10月31日早9时许拆开包裹并发现镜头与相机身连接处已断,无法继续使用,当即发起索赔流程。 截至今日已有6天时间,已通过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客服、闲鱼客服多次协商赔偿条件,闲鱼平台已连续两次发给我短信并告知联系售后电话(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但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有的是欠费、有的是无法拨通,该完全失联。 该公司在验货过程中已证实我的相机没有损害,现在物流是该公司指定的、检验也是该公司执行的,但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请协助尽快处理该问题,保障深圳回收行业行稳致远,尽快淘汰无量奸商 相机镜头是相机的核心部件,提出几个赔偿方案要求如下:一是赔偿原装新镜头,老镜头我可以寄给该公司;二是安排专人上门维修并赔偿原装相机镜头的减值费用200元,并支付整机检测费用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