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宝恶意压价并损坏手机
我于2026.1.9日在闲鱼*台回收宝信用回收了一部苹果15Plus,寄出前屏幕完好 快递揽收照片可以证明 1.13日到达深圳回收宝 检测后恶意压价 *台开出2800 电话告知我只能回收1800 我不同意 就把手机给我寄回来了 结果检测后发现屏幕出现明显磕碰痕迹 联系回收宝工作人员 全程就给我发了俩三个短信 没有打过一个电话 一句内部隐私 就结束了投诉。联系咸鱼客服 只会让我联系顺丰 顺丰表示物流过程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我将照片反馈给客服。客服还让我联系顺丰 这不是脑子有病了。 图一图二为顺丰小哥揽收时候的照片 图三为从回收商退回来以后我检测的照片 后续为与客服的聊天记录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价格问题、商品丢失/损坏
处理中
回收宝侵权拒不沟通并损毁财物
针对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行为的维权事实与诉求整理 一、事件核心事实 1. 交易与争议发起:本人与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就五台手机回收事宜产生交易纠纷,本人针对回收宝的回收定价、检测结果等提出合理质疑,要求其提供检测举证、合理解释及合规赔偿方案,但回收宝始终未对本人质疑作出任何实质性回复、未提供有效举证材料,也未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 2. 沟通渠道失效:本人多次主动致电回收宝试图沟通解决争议,但其持续拒接电话,故意回避沟通,导致双方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推进。 3. 恶意损毁财物:回收宝在争议处理期间,违法违规私自操作,人为损毁本人交付的五台手机,且未就损毁行为举证、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强制退货的侵权行为:回收宝在未与本人达成协商一致、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多次索要退货地址,因其一贯不举证、不解决核心争议,本人合理拒绝提供地址;此后回收宝竟在监管部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无视监管要求,未经本人同意、在本人毫不知情的状态下私自违规退货,且本人至今未获知退货的物流信息、收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退货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均存疑。 5. 监管介入仍无果:监管部门就此事与回收宝交涉数次,回收宝仍拒不配合解决争议,甚至以“协商和解不成功”为由单方面结束处理,完全无视本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管部门的协调要求。 二、回收宝的违法违规与违约行为 1. 违反合同义务:回收宝作为回收服务提供方,负有对检测结果举证、按约定提供回收服务并合理处理争议的义务,但其拒不举证、不沟通、不赔偿,构成严重违约。 2. 侵犯财产权:私自损毁本人五台手机,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本人的财产所有权;未经同意私自退货的行为,也违背了财产处置的自主意愿,进一步侵害本人财产权益。 3. 违反监管要求:在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后,仍拒不配合解决争议,无视行政监管的督促,属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 违背公*诚信原则:回收宝在整个争议处理过程中,始终采取回避、敷衍、单方面操作的方式,违背了民事活动的公*与诚实信用原则。
投诉问题
检测不实、联系不到客服、商品丢失/损坏
处理中
回收宝质检照片造假恶意压价
我于2026年1月10日参加天猫以旧换新活动,将旧手机iQOO10寄给回收商“回收宝”,预估价729,经过回收宝质检称手机有三处不符合本人预估状况,出价525。根据其提供的质检照片,我发现与我的手机严重不符。1,质检照片手机侧面为金色且划痕严重,而手机实际颜色为银色且无划痕(我日常使用有手机壳保护)。2,质检照片手机屏幕下方靠*充电口处有很深很长的划痕,而实际并没有划痕。(手机贴有钢化膜保护)3,质检说屏幕有问题,但质检照片未见明显异常,实际屏幕正常。4,质检说手机颜色为燃擎,而实际为传奇。
我认为其存在用假照片恶意压低回收价的行为。我的诉求是按预估价729回收。(本来想退回,但是我担心回收宝偷换配件,后续再有纠纷)
证据照片画红框的是质检照片,后面对应的是手机实际照片,由顺丰快递员打包时拍摄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检测不实、价格问题、掉包商品
已完结
回收宝以旧换新违规扣款投诉
你好,我要投诉天猫以旧换新的回收宝违规扣款问题,订单号2967****2879我被代扣了1041元,回收商是虚假压价,谎报价格,我有录音证据。客服说的多退少补协议,我在下单和服务说明里根本没看到,也没有提前与对接的服务商给我进行说明,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告知要求,这个扣款是无效的。 回收商违规在先:虚拟压价、谎报价格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价格欺诈 代扣规则的约束:提供的服务说明,扣款需基于“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价格达成一致”等前提,回收商虚拟压价导致的扣款,不符合合法代扣的条件。 以及后续所有结果需要我承担,一直给我强调代扣,是抵押的,但是当时他们对接的服务商,出现违规,以及后续我通过通过支付宝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无果,订单取消,进行申诉后给出的处理结果是让我自己找工程师解决!并且9.30号的订单,现如今12.28号突然给我扣款,发放的协议中问题百出,不愿承担责任,我己经追诉3天,服务商哪边态度强硬拒绝退款,我希望严格核查,追回钱款!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霸王条款、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
处理中
回收宝检测报告造假索赔
我于2025年12月27日在回收宝微信公众号提交回收我的iPad11 2025,在回收前我有对iPad 全程录像,但现在出现回收宝检测报告造假的问题,侵害了我的权益,我的诉求是回收宝按照原先的估价2249元加*台补贴220元共计2469元赔偿给我。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检测不实
已完结
回收宝虚假宣传并私自拆机
本人于2025年12月10日在淘宝百亿补贴以旧日换新手机,回收旧机为苹果13,回收*台为回收宝。基于回收宝"不拆机检测”的承诺选择其服务,但该公司在未获取本人同意和提前说明情况下,单方面违反承诺,私自拆解了我的手机,此违约行为已导致我的手机状态改变、价值受损,并引发后续回收价格纠纷。现要求回收宝对其违约行为负责,该企业宣传不拆机检测但实际违规拆机,涉嫌虚假宣传与消费者欺诈,误导消费者消费。跟回收方沟通后回复:
苹果13系列及以下手机会拆机检测。但下单时签署的(以旧换新协议)中并未显示该字眼而是:针对手机,为了检测旧日机是否存在进水或维修等情况,回收商“原则”上会打开旧机后盖进行检测;但旧机存在以下情形除外:1.后盖陶瓷或玻璃材质;2.一体机,即电池固定在手机主板上。以上,我的苹果13手机并不符合协议上的拆机状态。我的诉求:1.按照原预估1857回收价进行回收;2.进行退货处理并承担拆机损失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
回收宝恶意压价且检测不实
本人于12月19号在淘宝*台购买了小米手机,选择了以旧换新服务,旧手机oppo find x7并未有明显使用痕迹,回收宝服务商恶意压价,给出的质检报告显示有明显磕碰,但是实际旧手机并没有,回收价格比预估价格低了400元,回收宝这种恶意欺*消费者的行为极其可恶,希望官方可以监督其给出回复。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检测不实
已完结
回收宝检测不实及虚假宣传
收货后检测不透明、捏造设备损伤恶意扣钱,且承诺红包与实际补偿不符本人于12月20日在回收宝*台提iPhone15promax的回收订单,订单编号为3130****33****82879*台宣传的回收流程明确标注“公*检测”,但实际收货时,快递员并未按照承诺让本人在场监督检测过程,而是直接将设备带回*台所谓的检测中心,时隔不久,本人收到*台通知,被告知设备存在机身成色和拍照功能有斑,并以此为由将回收价格从最初约定的3985元大幅压低至3601元。对此,本人完全无法认同:首先,设备寄出前状态完好,我全程妥善保管,不存在*台所说的各类损伤,这些问题纯属无中生有;其次,*台在无本人见证、无实时检测录像佐证的情况下,单方面出具所谓“检测报告”,检测过程完全不透明,其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存疑,此举明显是恶意压价。
*台此前承诺的红包但实际手机检测完之后却变成仅限*台内天猫使用、且有诸多消费限制的*台红包,与当初的承诺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用户的嫌疑。本人认为,回收宝*台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交易的原则。现要求*台:1. 立即提供本次设备检测的全程录像,对所谓的“损伤问题”进行举证;2. 按照最初约定的价格完成回收款项结算;3. 兑现承诺的补偿形式,或退还本人设备并承担往返运费。
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回收宝*台整改此类乱象,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联系电话:130****3372
投诉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虚假宣传、检测不实
处理中
回收宝违规拆机质检并压低价格
我于12月8日在淘宝/天猫*台下单一台苹果手机,并于12月6日将自有手机苹果13寄送至回收宝*台进行以旧换新。回收宝*台条约明确规定陶瓷或玻璃材质手机不进行拆机质检,实际操作中未经允许维修工进行屏幕拆机质检,客服称电池质检不符(即电池有褶皱),随将预估价1331元降为1027元,后经交涉,要求发送手机取证照片与质检报告,客服主张苹果13系列以下均会拆机,加价为1130元。
我的诉求:
1、回收宝*台违规操作拆机质检,导致本人手机存在硬件损坏、屏幕脱胶、气密性降低等潜在风险以及二次贬值,要求处罚赔偿500元;
2、苹果13手机因出厂电池即存在易鼓包问题,官方支持免费更换电池服务,回收宝*台以电池有褶皱属恶意压价,要求恢复原预估价1331元+270元*台通用红包。
投诉问题
价格问题、客服处理不当/不处理、检测不实
处理中
回收宝质检超时且涉嫌掉包手机
致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现就2025年10月委托贵司寄售手机事宜,正式提出投诉,具体事实、依据及诉求如下:
一、投诉事实与法律依据
1. 质检严重超时,违反*台服务承诺
本人于2025年10月25日下单,将5台手机邮寄至贵司*台寄售,贵司于10月29日签收。根据贵司公开公示的服务规则,自签收之日起24小时内须出具质检报告,但贵司直至12月8日才出具报告,延误时长超40天,严重违反自身承诺,已构成违约。
2. 质检报告与实际机况严重不符,涉嫌侵害财产权益
贵司出具的质检结果与手机实际状态存在巨大差异,结合贵司长期扣押手机且超时未检测的行为,本人有合理理由怀疑贵司在保管期间,对手机实施了人为拆修、更换配件、调包等侵害本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二、投诉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及贵司服务承诺,现提出以下诉求:
1. 按每台手机1100元的标准,向本人支付5台手机的赔偿款,共计5500元;
2. 向本人支付因质检恶意延误一个半月,造成的时间成本及预期收益损失,共计500元;
3. 以上两项赔偿金额合计6000元,贵司须在收到本投诉函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若贵司逾期未处理或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本人将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深圳】亲爱的市民朋友,很高兴为您服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您于2025-12-17 23:46:05反映的问题 (诉求编号:042512172****47540701)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快马加鞭为您办理,请您静候佳音,祝生活愉快!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检测不实、掉包商品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