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小芒电子商务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aaL0vLrl
已完结
我要求退款,虽然这个商品标注了不支持退款,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他们没有做到“明显”标注这一条,我有理由无视这条规定,跟客服沟通也无果,客服一直回避《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说这是公司规定,难道公司规定大于法律吗??客服也一直给我转到一个自称是领导其实就是空号的线上,对我进行冷处理,晾着我,投诉小芒,小芒让我去找客服理论,客服又对我这样,那我到底找谁!这就是贵公司的处理方式,真可以,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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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让我找客服,客服只会用固定的话术回复我,根本不会解决我的问题!!!祝你们公司早日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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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他们明明可以做到明显提示,但是仅仅是在买了这个东西之后有明显提示,那有什么用呢,在买东西前的两个提示极其容易忽略,并且买前的这个须知还是混在了商品选择的下面,还用了更浅的字体,非常容易被人忽略,有些消费者比较冲动,买个东西想退的时候才发现有这个条约,非常不人性化,我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内容如下 :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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