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欺诈诱导学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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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古珐宝商行(个体工商户)也就是中国珠宝(万家丽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02MMDNJTX6Y,欺诈诱导学生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5年11月6号在中国珠宝万家丽店,购买足金戒指,当我询问这件戒指有多少g时,售货员说有0.8克左右,当时我想的900克买0.8克下来的价格能负担得起,花费900元买下来了,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5克,我微信询问导购克重不足,售货员却说当时线标签和戒指一起称的,但这个我并不知情,我当时还问了是不是戒指****她承认了,随后才买下,这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学生消费,也并没有说黄金一旦售出不退不换,但是柜姐说不能退货,不能换货,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也未见到,中国珠宝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没有标签。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