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诱导老人以旧换新克重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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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5年10月30日,家中老人携带自有足金手镯前往周大生天府和悦广场A馆店门店办理以旧换新业务。老人年事已高,对黄金饰品计价规则、克重价值缺乏专业认知,门店销售人员未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反而通过模糊话术诱导消费:且诱导老人将本在佩戴的黄金项链吊坠以及戒指,全部兑换成店里的一口价黄金,刻意隐瞒新款为“一口价”黄金(实际克重仅10克),未明确告知克重差异及换算单价,仅以“款式新颖”“免费换款”“工艺先进”等说辞转移老人注意力,未出示商品克重标签,也未在质保单中注明实际克重。 至11月7日老人拿出换来的项链佩戴,我才发现原本17克多旧金被换成10克新品,克重减少*41%,且折算单价远高于当日黄金市场价,严重违背公*交易原则。此后本人与门店沟通退款,均被以“黄金离柜不退不换”“一口价商品概不反悔”等霸王条款拒绝。 门店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十条(公*交易权)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利用老人信息不对称实施诱导消费,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消费安全,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门店整改违规行为,支持退款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