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三包义务,退换维修费。
网友保保_qKB3Qpq5
处理中
被投诉人:vivo客户服务中心 投诉请求:请求责令被投诉人退还维修费700元,并依法履行保修义务。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5.24在线下 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新春北路老红绿灯路口向南路东农业银行正对面(vivo体验店)购买iQOO13手机一部。使用至11月初,手机屏幕出现绿条,后于11月10日左右完全黑屏无法使用。手机在正常使用期间无摔落情况。 本人前往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新春北路老红绿灯路口向南路东农业银行正对面的售后服务中心要求保修,售后先以“有明显摔痕”为由拒绝,经本人解释(系口袋正常磨损)后同意免费更换。但在维修过程中,其又单方面声称“手机进水”,并以此为由要求本人支付700元维修费。 本人对此不予认可:第一,手机购买不足半年,屏幕故障属产品质量问题;第二,所谓“进水”系下雨天在口袋中偶发,属正常使用范畴,若因此导致故障,恰恰证明手机防水性能存在缺陷;第三,售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人为损坏”的主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被投诉人的行为已侵害本人合法权益。现要求其退还维修费并依法履行保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