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黑龙江哈尔滨中国联通擅自增加增值业务,多扣费100元
虎虎咩
已完结 本人套餐为38元青少年校园套餐,自2017年9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营业厅办理联通校园套餐电话卡使用至今,办理时并未被告知每月除了校园套餐有其他任何扣费项目。本人也是除套餐外从未办理其他任何增值业务。于2019年4月24日通过拨打联通黑龙江客服电话了解到本人每月话费中额外扣除联通电子邮箱业务5元,然而本人从未亲自办理过且未收到办理邮箱成功的通知。通过查询联通营业厅app以及线下营业厅缴费记录显示此项增值业务扣费按使用情况收费且固定于每月2号或者3号半夜12点进行扣费。同时查询到本人并没有订购任何增值业务记录所以无法退订此项业务。2019年4月23日拨打联通客服,客服反馈说24小时内对这种乱扣费情况进行处理然而超过客服承诺期限本人依旧没有收到联通方面关于此项收费的解释以及赔偿。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本人损失话费至少100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此,要求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按照法律条款赔偿本人500元,并且在像其申诉过程中,多次打电话沟通未果,占用本人时间以及欺诈扣款行为进行声明道歉。请求法律保障本人作为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以及财产权益。请求联通正视此事,不要试图钻国家法律的空子。
本人证据已保留。
投诉进度
处理结果
经消费保协调,中国联通已将费用退还给投诉人,问题得到解决。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4-25 15:37:57
补充内容
通过协商,联通返还了共计300元话费。问题已解决,感谢消保的帮助。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4-25 10:21:51
补充内容
中国联通打电话来,只返还额外扣除的本人的100元而不是按照法律赔偿600元。态度很差,拒绝直接承认是联通公司存在问题。说这个赔偿结果是联通公司内部定的没有任何书面的赔偿条款并且声称,因为消法第55条的赔偿条款中并没有写“必须”两字,所以联通没必要按照消法行事。联通公司藐视国法,资费不透明存在欺瞒消费者的现象,本人未接受联通的100元赔偿,已要求联通二次反馈,并要求600元赔偿金以现金结算。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4-24 13:17:21
补充内容
2019年4月23日上午打电话给中国联通客服询问此项未告知业务办理的原因,客服承诺24小时内向上级核实原因并告知结果,再次催促被要求再等待24小时,再三推辞,现今没收到回复并有联通工作人员将本人电话拉黑无法拨通。1.期间黑龙江省哈尔滨青少年校园卡套餐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增值业务扣费与校园套餐无关。2.本人联系联通营业厅app客服查询不到我的此项业务订购记录。综上所述,如若联通方面人员所述属实未有欺瞒客户的情况,则可以说明,1.本人并未主动办理此项5元沃邮箱业务。2.此项业务与本人办理的校园套餐无关。3.本人除了校园套餐从未办理过其他增值业务。以上可见,联通内部出现扣费错误问题,非本人原因。要求联通方面按照法律尽快赔偿本人损失600元。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4-24 11:08:27
补充内容
投诉修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人应获得赔偿共计600元!请求中国联通正视国家法律依法办事!
平台审核通过
2019-04-24 11:04:06
用户发起投诉
2019-04-24 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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