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麦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霸王条款拒退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是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属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现发起投诉,我的诉求是取消分期,取消合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菏泽麦师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
我在 2025年7月7日,菏泽麦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以高薪兼职为由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我报名了全链路灵活就业课,并交了50元的报名费,通过银行卡这个第三方*台以分期付款(共12期)交付剩余的费用,该机构人员向我发了大量的接单打款截图,承诺我可以利用课程所教内容边做兼职边挣钱,可以挣到不小的费用。实际我一节课没看,上网搜索分期付款涉及法律纠纷,我怀疑自己被*了,又上天眼查查企业信息,发现公司新闻舆情有两条,发现被*经历相同。另外,我在网上也看到了许多有关大学生教育机构先学后付,分期付款被*的真实案例。于是,我向该名销售人员提出退报名费的需求。该人员并不理会,还说已经向我申请优惠,但是实际上我并没有享受该销售人员及机构什么有效服务。当时我以为自己没法解除这个协议,所以分期付款持续到现在一共交了1958.35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 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28 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现发起投诉,我的诉求是取消分期,退还 交的1958.35元,希望可以帮忙处理。设计洗脑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麦师教育霸王条款拒退费
本人于2025年11月4日在麦师教育购买了多门在线设计、剪辑类课程,总费用为分期支付,共12期,每期375元。(另含有200元报名费)
1. 格式条款未显著提示,涉嫌无效:机构在学*协议中设置“付款90天后无权解除协议、不得申请退费”的条款,仅以“加粗标线”作为排版处理,未在付款前通过弹窗、口头告知、单独勾选等方式向我进行主动、显著的提示和说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该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且未尽提示义务,应属无效条款。
2. 未享受大部分服务,拒不退费:本人实际仅学*3节课程,未使用绝大部分课程服务,现因个人规划变更申请解约并退还剩余课时费,但机构以无效格式条款为由拒绝协商,强制要求我继续支付后续分期款项,属于强制消费行为。
3. 拒绝合理协商,态度强硬:机构工作人员在沟通中否认未尽提示义务的事实,将合理维权污蔑为“无理取闹”,并以“走法律程序”进行威胁,拒绝配合解决问题。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要求:
1. 确认“付款90天后不退费”条款为无效格式条款;
2. 终止后续分期扣款,退还本人未使用课程对应的剩余费用(共计375元/期 × 剩余期数);
3. 督促机构规范格式条款,履行对消费者的提示说明义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涉骗
处理中
菏泽麦师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我是在青团社兼职联系的这家公司,于2026年2月9日被菏泽麦师教育销售人员以 “先学后付、边学边接单赚钱” 为诱饵,朋友圈展示大量虚假接单打款截图,承诺学完即可轻松回本并盈利。在对方隐瞒贷款性质、未充分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诱导我先给50元办理了分期付款,共12期,每期391.66元,总金额4700元。实际课程质量粗糙、与宣传严重不符。我申请退课,对方却恶意索要高额违约金(1200) 元。并且要求我先交钱,再取消分期,这种口头承诺并不可信。该商户已被多人投诉:在公开投诉*台已有多条针对该公司的投诉,涉及虚假宣传、诱导分期、拒绝退款等问题。
商户存在欺诈嫌疑:其承诺的“兼职赚钱”“随时可退”等无法兑现,课程质量极差。该商户的经营模式已被很多消费者举报,属于典型的“*子公司”。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广告法》第 28 条,要求:1. 解除培训合同;2. 停止分期扣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菏泽麦师教育无资质办学、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本人实名举报,其课程质量低劣,内容价值远低于宣传承诺。课程质量不好,对本人没帮助。经查证,该公司并未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相关教育培训资质, 涉嫌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
我据此提出退费解约并要求停止分期贷款,但对方却以合同中不合理的“高额服务费”、“课时费”等格式条款和诱导我继续学为由阻挠退款和退学,试图推卸责任。
1. 虚假宣传:销售人员以“月入干元,边接单边赚钱”等话术诱导本人签约,但宣传内容与实际课程严重不符,课程质量粗糙,缺乏系统性,未达到承诺的培训效果,对本人没帮助。违反《广告法》第4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
2. 霸王条款:合同中包含“90天后不得退款”“机构拥有最终解释权”等不公*格式条款,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依据《民法典》第497条应属无效。
3. 涉嫌无资质经营:经查证,该公司并未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相关教育培训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
我多次与被投诉方沟通退费,但对方却以合同中不合理的“高额服务费”、“课时费”等格式条款和诱导我
投诉诉求:
1. 依法责令被投诉方全额退还,解除合约解除贷款
2. 依法查处被投诉方虚假宣传、使用霸王条款及涉嫌无资质经营的违法行为。
3. 要求被投诉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要求被投诉方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恳请贵局对此公司无资质办学、虚假宣传及诱导贷款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全额退还我的款项,并解除分期贷款协议,维护我的合法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菏泽麦师教育霸王条款拒退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现发起投诉,我的诉求是取消分期,取消合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菏泽麦师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退费
菏泽麦师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并设置霸王条款拒退费用
本人实名举报菏泽麦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0MAELN32R9K)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具体事实如下:
本人于2025年7月21日通过学校校园墙接单广告接触菏泽麦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工作人员以“学课程可接单挣钱”为噱头,展示虚假成功案例,并说其基本上所带的学生一个月大部分能赚600,诱导我购买其售价4900元的课程但是交100报名费减两百元学费,最后本人于2025年7月22日报名了其公司全链路剪辑课程,学费是4700 元。因本人系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该公司诱使我支付了100元订金,并引导我办理了课程分期贷款。
学后发现,其课程质量低劣,内容价值远低于宣传承诺。课程质量不好,对本人没帮助。经查证,该公司并未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相关教育培训资质, 涉嫌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
我据此提出退费解约并要求停止分期贷款,但对方却以合同中不合理的“高额服务费”、“课时费”等格式条款和诱导我继续学为由阻挠退款和退学,试图推卸责任。
1. 虚假宣传:销售人员以“月入干元,边接单边赚钱”等话术诱导本人签约,但宣传内容与实际课程严重不符,课程质量粗糙,缺乏系统性,未达到承诺的培训效果,对本人没帮助。违反《广告法》第4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
2. 霸王条款:合同中包含“90天后不得退款”“机构拥有最终解释权”等不公*格式条款,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依据《民法典》第497条应属无效。
3. 涉嫌无资质经营:经查证,该公司并未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相关教育培训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
我多次与被投诉方沟通退费,但对方却以合同中不合理的“高额服务费”、“课时费”等格式条款和诱导我
投诉诉求:
1. 依法责令被投诉方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1958.87元。
2. 依法查处被投诉方虚假宣传、使用霸王条款及涉嫌无资质经营的违法行为。
3. 要求被投诉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要求被投诉方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恳请贵局对此公司无资质办学、虚假宣传及诱导贷款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全额退还我的款项,并解除分期贷款协议,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菏泽麦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链路剪辑课程虚假宣传、拒开发票及合同纠纷
我于2025年10月31日在支付宝*台麦师教育店铺下单全链路剪辑课程分段订单,共12月,共计4700,现已支付2025年11月和12月,我在和对方沟通解除合同,对方说还需补缴1368.33,并未说明何原因,并且在前期沟通中给我发很多学员兼职中挣到的大额钱数来蛊惑我,但是在后期实际兼职中,我的很多设计作品已顾客不满意为由拒绝,并且他们也以*助学名额来欺*我减免学费,在后面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该公司没有教学资格,并且该公司在开始订单后并没有开发票
投诉问题
拒开发票、合同纠纷、虚假宣传
已完结
菏泽麦师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签约拒不退款
1.诱导签约阶段:在付款前,该公司工作人员“莹莹老师”在微信上向我发送一份“学*协议”,并轻描淡写地称“手签一下就可以了”。我明确询问:“那我后期不学了是不是可以退”。对方明确承诺:“可以”,并补充“提前给我说一声就行,后面的学费也就不需要你交了”。(关键证据:见聊天记录截图)我基于此 明确、具体的口头承诺,才签署了该协议并后续付款。
2. 虚假宣传与付款:另一工作人员“莹莹老师”此前承诺“学完可接单赚钱,一单几十不等”,诱导我于12月4日支付491.74元。
3. 承诺完全落空:付款后,所谓“培训”仅为无效的接单入口。我完成的三个任务均被单方判为失败,对方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接单赚钱”的承诺完全虚假。
4. 拒绝履约并恶意利用合同:当我依据对方 “可以退”的明确承诺 要求退学退款时,对方却矢口否认此前承诺,转而抬出我签署的“协议”(合同),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退款。这证明其从一开始就意图通过 “口头承诺诱*签约,事后用格式合同否定承诺” 的方式欺诈消费者。
我现在要求退款并且解除合同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菏泽麦师教育合同纠纷及乱收费
我于2025年12月26日中午,与这家菏泽麦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网上牵了合同,可是我一开始没有学多少就开始提退学当时是2025年12月30日,然后对方一直拖着到现在的2026年1月14日,然后我忘记了合同上说一节课六十,他们的时长才5~8分钟后面有13~20分钟左右的,后面她要求我要把多学的课程把钱给上才可以退学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