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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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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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保未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2024年10月底之前签署合同,金额37000,负责申请香港优才身份,约定不成功退款50%,现在只退20%还不能马上兑现!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处理中
保未来香港优才计划退款纠纷,要求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退还4.5万费用
我于2024年5月18日与保未来签订了香港优才计划服务合同,共计6万人民币,合同约定若申请不成功退还扣除基础服务费1.5万外剩余的4.5万。在收到香港拒收的信息后,保未来声称公司运营不力仅退还4.5万的20%,涉嫌诈*,要求必须按合同约定归还我剩余4.5万费用
投诉问题
诈骗、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
保未来香港优才计划申请不通过拒绝退款
我在24年9月23日在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香港优才落户计划中介服务,共线上支付(微信)37000元整,合同中承诺申请不通过,则扣除15000元作为基础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费,其余22000元将按原支付路径全额退款,现收到香港审核部门明确申请不通过,我们提出按合同退款要求,但保未来公司声称其资金紧张,不予退款,侵害了我的经济权益,我的诉求是保未来按照合同约定予以退款22000元整
投诉问题
乱收费、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
诈*手段欺*用户下单,后续不履行合同退款规则
23 年7月与保未来科技签署香港优才入境计划代服务合同,后续于 24年3月按照服务要求正确提交申请资料,且对方明确告知资料符合要求并已进入到申请流程;截止到 25 年1月,期间多次询问申请进度均告知在流程中,最终在 25年1月 24 日告知申请未通过;按照签署合同,如申请未通过则仅收 1万元基础服务费,剩余费用返还,是对方告知此次申请不通过为港府 2024 年 11 月临时调整申请政策导致,属于不可抗力; 投诉点如下: 1、如果港服临时调整政策,过程中我多次询问进度应及时告知,如需补充材料或选择其他方案可以及时处理,但是对方始终未告知,且政策调整按照对方出具的条款,并未有结构性调整,只是新增条件,那这不属于政策取消或者结构性调整导致的不可抗力,而应该属于申请不通过范围对应应该按照合同进行退款履约; 2、对方现阶段已拒绝沟通,且无法联系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处理中
保未来欺诈
我要投诉深圳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保未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关联公司,它们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 一、事件经过 去年9月底,我与深圳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要求缴纳了总计58800元(5.7万元主体费用和1800元信箱费用)。对方承诺为我提供DSE线上老师岗位,以协助我达成香港签证续签和转永居要求,当时我持有香港IANG签证,他们还以优才签证更灵活为由诱导我签约缴费。 去年9月底,我按杭州保未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址(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未来之城5幢3203室)实地走访。当时公司看似正常运营,工作人员也承诺会推进入职事宜,并承诺在年底前杭州将开设分机构,确定有入职岗位。 但之后我多次询问,他们都找借口推脱说没岗位。我被诱导办理的优才签证也未获批。到今年春节前,我再联系这两家公司想谈入职或退款就联系不上了。而且我发现杭州保未来变更了法人和注册地址到余杭区良渚街道平高创业城5幢1909室,这很可能是蓄意跑路。 二、两家公司的问题 深圳保未来已暴雷欺诈(参考315相关新闻:https://****.com/a/87****992_120578424),而杭州保未来作为关联公司,在整个事件中同样存在欺*消费者的行为。从最初承诺的岗位安排到最后的失联跑路,整个过程充满欺诈性。 三、我的诉求 1.要求这两家公司退还我全部费用58800元,并对因其欺诈行为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失等进行合理赔偿。 2.希望消费保平台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关注这两家公司的不良行为,对其进行调查整顿,防止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的侵害。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退款
2023年12月28日,我与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的委托服务合同,并向该公司支付4.7万元委托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19日,我积极配合该公司提出的全部材料准备要求,双方按合同开展服务。2024年2月20日,该公司正式向香港入境处提交代理服务申请。 2025年1月8日,我收到该公司回复,得知入境处已发出申请不获批准通知。依据合同约定,若服务申请失败,该公司扣除1万元服务费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退还3.7万元。但当日该公司提出二次申请方案,我明确表示不接受。之后,该公司竟以政府政策变更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退款,仅以20%的退款金额加上80%的等值代金券方式处理退款。然而,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政策变化并未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不应属于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该公司的服务已经完成,申请不获批准只是服务结果,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事宜。其拒绝退款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已经涉嫌违反合同法。 基于上述事实,我提出以下投诉诉求:要求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向我退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37000元。恳请贵部门对该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费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避免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侵害。为证明上述情况,我保留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合同》、支付凭证、与该公司的往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希望贵部门能尽快介入,帮助我解决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感谢贵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以下是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及联系人信息:受托人(下称乙方):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4506 联系人:申* 联络电话:400-662-2936 电子邮箱:ycjh@****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
关于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拒不退还代理服务费的投诉
2023年11月16日,申请人(甲方)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合同》。双方约定:“1.乙方接受甲方全权委托,为甲方本人、配偶及其 18 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提交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的首次、续签及转永居申请并跟进申请结果(第1条);2.代理服务费总额:人民币50000元整(第2条);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甲方的申请收到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官方不成功通知,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在收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发出的正式拒签文件后告知甲方,由甲方签署并由乙方确认后起计20个工作日内,从甲方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整后,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剩余代理服务费(第7条第1款)。”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6日代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了50000元的代理费,且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提交了全部所需文件资料,因此并无任何违约行为。香港入境事务处于2024年12月17日出具通知确认申请人之申请未获批准,因此申请人依据合同第7条第1款之约定,于2024年12月29日向被申请人申请退费,被申请人予以同意。然而2025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以2024年11月1日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发生政策更新为由,拒绝退费。 申请人实际于2024年1月15日提交资料,此时政策并未发生变化。香港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也明确申请人适用的是2024年10月31日之前的政策,故被申请人的理由并不成立。 双方达成退费合意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因此2025年1月27日为退费最后期限。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退还代理服务费40000元,恳请贵委裁如所请,以维护申请人之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
投诉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代理服务费
2024年4月22日,我通过平安银行网银支付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的委托服务费用共计5万7千元整,委托保未来公司办理香港优才计划的事宜。合同签订和支付费用后,我积极配合保未来公司提出的全部材料准备要求,双方按合同开展服务。2025年3月13日,我收到保未来公司回复,得知入境处已发出申请不获批准通知。依据合同约定和双方沟通约定,若服务申请失败,该公司扣除1万5千元服务费后,应向我退还剩余4万2千元。但2025年3月13日保未来公司提出希望我第二次申请方案,我明确表示不接受不需要了。之后,该公司竟以政府政策变更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退款,仅以20%的退款金额加上80%的等值代金券方式处理退款。然而,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政策变化并未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不应属于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该公司的服务已经完成,申请不获批准只是服务结果,理应按照合同和双方事前约定办理退费4万元事宜。但保未来公司明确拒绝退款,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损害了我个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涉嫌欺诈。 基于上述事实,我提出以下投诉诉求:要求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向我退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2000元。恳请贵部门对该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费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避免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侵害。为证明上述情况,我保留了支付凭证、与该公司的往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希望贵部门能尽快介入,帮助我解决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感谢贵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以下是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及联系人信息:受托人(下称乙方):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华润前海大厦A座4506联系人:申*联络电话:400-662-2936 电子邮箱:ycjh@****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处理中
投诉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优才计划申请失败后拒绝退款的欺诈行为
2023年8月18日,我通过平安银行网银支付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的委托服务费用共计5万元整,委托保未来公司办理香港优才计划的事宜。合同签订和支付费用后,我积极配合保未来公司提出的全部材料准备要求,双方按合同开展服务。2024年12月9日,我收到保未来公司回复,得知入境处已发出申请不获批准通知。依据合同约定和双方沟通约定,若服务申请失败,该公司扣除1万元服务费后,应向我退还剩余4万元。但2024年12月9日保未来公司提出希望我第二次申请方案,我明确表示不接受不需要了。之后,该公司竟以政府政策变更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退款,仅以20%的退款金额加上80%的等值代金券方式处理退款。然而,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政策变化并未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不应属于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该公司的服务已经完成,申请不获批准只是服务结果,理应按照合同和双方事前约定办理退费4万元事宜。但保未来公司明确拒绝退款,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损害了我个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涉嫌欺诈。 基于上述事实,我提出以下投诉诉求:要求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向我退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0000元。恳请贵部门对该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费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避免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侵害。为证明上述情况,我保留了支付凭证、与该公司的往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希望贵部门能尽快介入,帮助我解决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感谢贵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以下是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及联系人信息:受托人(下称乙方):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华润前海大厦A座4506联系人:申*联络电话:400-662-2936 电子邮箱:ycjh@****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保未来公司,要求退还剩余委托代理费用
本人曾在2023年6月与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电子合同,委托其提供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服务事宜,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费用2.7万元。 之后对方建立了专门的服务沟通群,用于办理我的申请委托。在2024年10月22日,对方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企微通知我,申请被拒,没有通过,按照合同约定,如果申请未成功,退费1.7万;我也可以在半年后免费再申请一次,第二次申请还是不通过时退费还是1.7万,于是我跟对方经办人沟通想再申请一次,后来就等时间到期补充资料后再申请。 近期联系对方工作人员,已无法联系上,之前的几个客服也联系不上,企查查上公司留的公司电话也无法打通。 想确认这家公司是否还在,有无跑路,需要申请尽快帮我退还费用1.7万。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