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课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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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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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课联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在湖北课联教育工作人员的诱导下,报名了自考学历提升课程,对方宣传“包过、拿证快、不过退费”,并诱导我办理了广信普惠的培训贷款,贷款金额7980元。他们给我发的学*资料是鸿言教育的 报名后我发现,对方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课程质量差,且合同里存在霸王条款(如“一经缴费概不退款”),我多次申请退款、解除合同,对方均拖延拒绝,且贷款*台仍在正常扣款。 现要求:全额退还7980元学费、解除与机构的服务合同、协助取消培训贷款,停止对我的征信影响。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退费仅20%涉嫌霸王条款
本人于2月14号通过抖音。发现这个机构,然后进行了升本科的一个咨询。嗯,后通过微信添加圆圆老师什么班主任,然后网上交费9980元。现在想退学不学了,然后只给退20%。我不知道他这个合同里边是否正规,扣费依据又是什么已投诉至12345。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本人于2026年3月10日在湖北科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课程,该公司通过文字游戏与诱导学生签订霸王条款,引导学生分期缴费,且对学生后续并不负责而是隐瞒将其外包给第三方培训机构,同时该培训机构只在乐私塾APP传播网课,捆绑销售/诱导借贷:在办理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贷款性质,利率及风险,将贷款与培训捆绑,涉嫌诱导大学生/消费者盲目借贷。本人未签署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所有签字均为机构代签或系统自动生成,涉嫌伪造签名,冒用身份。 本人从未进行电子签名认证,合同上的签名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或冒用本人身份签署。根据《电子签名法》,该电子合同因非本人真实意愿签署而无效。涉嫌伪造证据及身份欺诈。 虚假宣传与欺诈:对方将学历教育培训包装成"咨询服 务",实际并未提供承诺的教育服务与任何实质性内容被诱导使用"上海鸿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分期服务支付学费。也没有给我看合格证书等广州成年学府和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根本就不是什么公司和教育机构 这两个公司的老板都叫熊少熊 并且在职人员是0这不就是赤裸裸的空壳公司*钱的吗?具体违规行为:无牌经营/违规放贷,未取得金融许可证,违规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涉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经查询,该公司实缴资本为0,涉嫌恶意逃避债务风险。该笔8082元贷款资金未进入教育资金监管账户,而是直接支付给鸿蜂或其关联公司,涉嫌挪用,侵占消费者资金。捆绑销售/诱导借贷:在办理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贷款性质,利率及风险,将贷款与培训捆绑,涉嫌诱对方将学历教育培训包装成"咨询服务",实际并未提供承诺的教育服务与任何实质性内容。诱导违规网贷:对方以教育分期无利息为幌子且资金未用于教育托管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人持续接到鸿蜂或其委托方的催收电话短信内容包含威胁,恐吓,已严重干扰正常生活涉嫌软暴力催收,本人要求:全额退款+立即解除分期+停止扣款。本人诉求:认定贷款合同无效;停止一切催收行为;退还已支付款项,我要求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方这种以"咨询服务"为名违规开展培训业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投诉问题
培训贷、涉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
本人于2026年3月,在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学历提升,保录取,包过,不过全退"等虚假宣传诱导下,以“先学后付、分期付款”为名,收取了我 898 元注册费,并一步步诱导、指导我操作手机,在我不知情贷款性质的情况下开通了上海鸿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 8082元贷款分期。但事后对方发给我的合同主体,却是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收款方、放款方、合同签约方三家公司完全不一致,咨询服务协议,并非教育培训合同、也非学费缴纳,而是咨询协议合同,我从未与广州成年学府建立任何合同关系,本人未签署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所有签字均为机构代签或系统自动生成,涉嫌伪造签名、冒用身份。合同上的签名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或冒用本人身份签署。根据《电子签名法》,该电子合同因非本人真实意愿签署而无效。涉嫌伪造证据及身份欺诈。虚假宣传与欺诈:对方将学历教育培训包装成“咨询服务”,实际并未提供承诺的教育服务与任何实质性内容。诱导违规网贷:对方以“教育分期”、“无利息”为幌子,诱导本人办理了金额为8082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实际上并未告知这是网贷,且资金未用于教育托管。并未进入任何第三方教育资金监管账户,存在极大的资金挪用和卷款跑路风险“本人发现受*后,多次尝试联系机构/*台客服要求退款解约,但对方均以‘合同已签’、‘流程合规’为由推诿,拒绝沟通或拒绝合理诉求。因协商无果最后回复霸王条款只退20%,无奈求助监管部门催收骚扰: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人持续接到鸿蜂或其委托方的催收电话短信内容包含威胁、恐吓,已严重干扰正常生活涉嫌软暴力催收。根据《民法典》第146条、第153条,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本人未接受真实教育服务,且对方无金融资质,故该贷款合同自始无效。现本人要求退费,对方以合同霸王条款为由拒绝,或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1. 本人未授权任何人代签,合同签名系冒用,并非本人签署;2. 本人未接受贵方任何咨询服务、无服务交付,搬运视频;3. 贵方以咨询服务名义办理分期,属于违规捆绑金融服务;4. 基于合同无效+未提供服务,本人要求:全额退款+立即解除分期+停止扣款认定贷款合同无效;停止一切催收行为;对湖北科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欺诈行为依法查处
投诉问题
培训贷、涉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虚假宣传拒退款
本人于2026年2月21日与广州念昇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成年学府)签订升学咨询服务协议,对方谎称是江西师范大学官方助学点,以学历提升名义招生,属于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后续售后由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主体不一致,恶意规避责任。 我已支付1000元费用,现对方编造“超过7天不能退款”“扣500元解封费”“需补交1700元才能处理”等理由,拒绝按合同约定退款,合同中无任何此类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和乱收费行为。对方还以起诉、不退钱为由恶意恐吓施压。 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1000元,停止骚扰,并依法查处其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的行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及培训贷问题
投诉对象: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 1. 该机构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专升本学历提升培训,属于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 2. 该机构与广州智学学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关联合作机构,共同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我报名,并办理第三方分期贷款,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 3. 我已支付定金598元,后续分期费用尚未开始还款,现申请全额退款并终止分期,但机构拒不配合,涉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诉求: 1. 要求该机构协助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2.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查处该机构无证办学、违规经营行为; 3. 协助我终止与该机构关联的分期贷款,停止后续扣款,不影响个人征信。
投诉问题
培训贷、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成年学府教育强制扣费退费不公
本人于*期向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品牌“成年学府教育升学中心”,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218号101铺,关联湖北课联教育)报名成人高考培训,支付学费2498元。付款后本人未接收任何课程、未使用任何服务,在7日内申请全额退款,却被机构以合同格式条款为由,强行扣除30%费用,仅同意退还1004元,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机构行为违法违规的核心依据 1. 格式条款无效:机构合同中约定的退费扣费条款,属于《民法典》第497条明确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条款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2. 违反预付式消费法定退款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人作为消费者,在付款后7日内、完全未消费的情况下,依法享有无理由全额退款的权利,机构无权以任何名义扣除费用。 3. 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条款不对我生效:机构工作人员诱导付款时,从未明确告知退费扣费条款,也未对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和说明,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该条款依法不对我产生效力。 二、机构存在多项违规经营事实 1. 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该机构自2025年9月起,已被多名消费者在网络投诉*台举报,存在“包过不过退费”等虚假宣传、贷款欺诈、合同纠纷、拒绝退款等问题,多名消费者因被虚假宣传诱导报名,支付数千至上万元学费后维权无门。 2. 办学资质存疑:有消费者举报该机构无相关办学资质,且课程教师所属公司与签约公司不一致,涉嫌违规开展成人教育培训业务,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 3. 批量侵害消费者权益:该机构存在大量同类投诉,属于持续性、群体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重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依法对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 责令该机构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2498元学费; 3. 依法对该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本人已保留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全部证据,可随时配合调查。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资质问题
处理中
湖北课联虚假宣传、违规办学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课联公司”)业务员“自考-邵老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少雄” 本人报名该公司7980元高起本自考培训课程,报名当日支付399元,其余部分9期付款 已按期支付6期共5053.78元,剩余3期2527.22元未支付。 报名时,课联公司业务员明确承诺: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北安市(县级市)设置自考考场,无需前往230公里外的黑河市考试,但实际报考后,临*考试才得知我被分配至黑河市四中考点,与约定严重不符,本人无奈只好转报国开大专 但是该机构国开大专报价13000元严重超出黑龙江省国开标价,服务完全不符合约定。本人无奈协商要求退还已交部分并终止分期。并且该机构所提供的考试范围每科都极其繁杂,每科十多页范围并且与历年试卷相差甚远。并没有他们介绍的时候那么轻松实用。 现我因课联公司虚假宣传、服务违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民法典》第497条、《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解除双方服务合同,退还已支付5452.78元中未消费的剩余费用,终止剩余3期分期,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课联公司拒不退费,且合同中设置“开课超过3个月概不退款”等无效霸王条款,同时该公司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属于超范围违规开展学历提升培训,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责令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我已支付的5320元中未消费的剩余费用(扣除6个月合理服务成本后,主张退还3000元以上); ​ 2. 责令该公司立即终止剩余3期分期付款,不得要求我继续支付,不得影响个人征信; ​ 3. 对该公司虚假宣传、违规办学、拒不退费、设置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 4. 请相关部门(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介入调解,督促该公司7日内完成退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2026年1月3日在湖北课联教育,购买学历提升服务。后续出现虚假宣传、无人对接以及售后无响应。以及诱导贷款,请消费保处理此事,终止合同退还费用。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湖北课联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
企业电话 134****4597 本人于2026年在微信添加在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学历提升工作人员陈一兰老师微信,咨询学历提升,在2026年2月27日对方以课联专升本助学中心名义,虚假宣传教育部直属,学历包过,学信网可查,学籍紧急补录,等诱导我办理9980元本科科学历提升套餐,并在豆乐派办理分期付款,从开始很简单到后面很难,后未来在了解到该公司并无学历提升资质,我已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该湖北课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累计支付2495元,该公司并无教育培训资质,属于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恶意诱导代,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现在要求该公司退还2495元,并终止豆乐派分期付款协议,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