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优客逸家未向租客说明,擅自办理贷款,乱收违约金。
房子交租日是每月10号,我4月中旬就向优客逸家工作人员提出退租,询问其扣费情况,当时该人员已离职,但并未告知我,还继续回答我的问题,后来5月2号我找到他同事的联系方式,他同事才告诉我,他已经离职两三个月了。我又向他同事提出退租,对方说从提出退租到办理退租必须得满30天才能办理,告诉我5月10号――6月10号的房租要照交。我人已经搬出来了还让我交房租,那我想问下,我们刚开始交的押金是干嘛用的?如果我交了6月份的房租,他们又把房子重新出租,给别的租户住了,算不算他们违约呢?这个月的房租我不会交,但又怕他们办的贷款会影响我的征信,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