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未及时提醒致话费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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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使用手机通话时收到移动运营商的提醒,且已经产生费用310元,由于运营商系统的延迟,导致本人在通话已经用尽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通话服务,随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巨额套餐外通话费用。 本人认为,运营商应该在通话将要用尽的情况下,通过相应手段提醒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APP推送等,或者可以暂停本人所使用号码的通话功能,但运营商并未尽到以上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如果通话快用超了,移动公司应该履行一个提醒的义务。如果因为未发送短信导致的通话用超,那么超出的流量是 移动公司的强制交易的做法,此时的自动扣费做法严重损害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和*等交易权。本人有权要求移动公司赔偿损失请退还本人超出的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