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国际拒退拆封耳机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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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3日早:本人在淘宝app中的“天猫国际自营全球超级店”购买了一款索尼耳机,耳机在当天晚上送货到家。拆封试戴后,无论打字、刷视频、打游戏还是听歌,耳机延迟非常高,响应滞后,还不如六年前买的普通耳机,除此之外它音质不好,低音完全糊成一团,并且没戴多久耳道就疼,耳压高,不符合商品宣传和它应有的性能。我在24号夜晚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商品在25号13:24被快递员取走退回,【耳机退回时,完好无损,没有污渍,所有配件/赠品/说明*/外包装齐全】。 客服以“商品已拆封,影响商品完好性无法继续售卖”为由拒绝退货退款。 我在收到耳机后进行拆封、试戴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耳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商家表面在详情页面用紫色超大字体写明了“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却用小字在末尾写“拆封不退不换”,属于欺诈行为】。买家不拆开试用怎么知道商品有没有问题?拆开以后就说拆封就无法二次售卖了,不能退货,对于耳且收货后始终与网店客服和*台保持联系协商退货事宜,但是商家那边一口咬*拆封不退,*台介入协商后,问我能不能赔偿我50元现金,然后耳机我自己留着,这我肯定是无法接受的。对于耳机的质量问题,他们也拒绝处理,让我自行寻找索尼官方检测,那请问这个店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最重要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上的“包装完好”不完全等于商业上的“包装完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 - 除定制、鲜活、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网购商品7日内无理由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 商品完好标准:不影响二次销售(包装、配件齐全,无人为损坏)。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耳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5号)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以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若商品激活后价值贬损较大,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我的诉求就是正常退货退款。
